8月19日,一篇《别让“807”拉低企业社会责任的下限》的文章,刊载在了《人民日报》。文中声称,企业的社会责任是不能靠打擦边球来实现的,敦促阿里巴巴正视问题,真正履行社会责任,为企业社会责任的下限划定标准。
文章中指出,阿里巴巴员工“驴妈妈”事件的发生令公众关注的不仅是事件本身,而是涉事企业的社会责任观。企业想要在市场中赢得竞争,需要更好的产品和服务,这是基础,而要真正获得市场和公众的认同,还需要正面回应公众尤其是消费者的需求,关注利益相关者的权益,才能树立企业的品牌形象和社会形象。
文章认为,企业需要依靠合理的内部机制来规范员工行为,并在行为规范方面严格要求企业员工。同时,若员工违规行为是由于行业习惯、竞争压力等原因引发的,企业应积极协调业内客观因素和聚焦消费者利益的利益格局,多方协商,形成规范与法治共存的积极态势。
文章最后指出,社会责任观不能只停留在表面,也不能只运用于营销上,企业还需要进一步关注消费者和大众的需求和利益,践行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,不断提升企业品质和形象,实现良性互动和可持续发展。